信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139號10樓之2


﹝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得專為貯藏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
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得貯存機具﹞
一、戶外廣告之設計製作﹝招牌廣告物及模型製作業除外﹞﹝現場不從事錄影,錄音,製作,錄製,拍攝﹞﹝赴客戶現場作業﹞
二、裝潢材料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
三、建築材料之買賣居間經紀業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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